谁必须报。两类实体:(1)Reporting Corporation——任何一家在纳税年度内任一时点由单一外国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 25% 以上投票权或股权价值的美国公司(IRC §6038A);(2)外国人持有的美国 Disregarded Entity——典型的是中国公司或中国个人 100% 持有的美国单成员 LLC。自 2017 纳税年度起,这类 LLC 即使在所得税上"透明",也被视同公司,必须申请 EIN、提交 pro forma Form 1120 并附 Form 5472。
报什么。申报的是美国公司与境外关联方之间当年发生的可报告交易(reportable transactions):销售与采购、服务费、租金、特许权使用费、借款与利息、资本注入与分配、代付费用等。每一个关联方单独填一份 5472。金额为零不等于不用报:母公司替美国公司支付注册费、代垫开办费、注资——任何一笔都构成可报告交易。
不报会怎样。未申报、迟报或信息不完整,每份每年罚款 $25,000;IRS 发出通知 90 天后仍未补报的,每 30 天再加 $25,000,没有上限。更实际的后果是:未申报会让 Form 1120 的追溯时效永不起算,任何后续融资、并购尽调或股东退出,这张表都会被翻出来。
什么时候报。与 Form 1120 同期:日历年公司为次年 4 月 15 日,可用 Form 7004 延期至 10 月 15 日。外国人持有的单成员 LLC 不能电子申报,pro forma 1120 + 5472 需按 IRS 指定地址邮寄或传真,我们会保留投递凭证。